黑龍江省 思秋
神的話說:「如果你一直很忠心,你對我一直很有愛,但你卻遭受到病痛的折磨、生活的拮据,而且親友的離棄或者任何生活上的不幸,那你對我的忠心與愛是否還能繼續呢?」(摘自《話在肉身顯現·一個很嚴重的問題——背叛 二》)每當看到這句神對人要求的話時,我心裡就有一種說不出的難受滋味,心想:「神哪,人對你有忠心,有愛,你怎麼還讓人遭受如此不幸呢?以往聖靈使用的人交通『神對人的最後要求愛深情切』,這話該怎麼理解呢?」對此,我心裡一直困惑不解。
不久前,和我一起盡本分的姊妹得了甲亢。漸漸地,她的病情發展到一天得吃六頓飯的地步,因著病痛的折磨,她的體力逐漸衰弱,整個人每天都活在心情鬱悶、體力不支、疲倦困乏的狀態裡,盡本分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,而且病情越來越重。對此我很是想不通:「姊妹為了信神毅然放棄了收入不菲、待遇優厚的工作,離開家盡本分,而且也挺忠心的,她這樣付出怎麼得到的竟是如此不近人意的病痛的折磨呢?」雖然我表面上沒有任何流露,可心裡卻是翻江倒海,一提及此事心裡就不能平靜。